中新網吉林新聞8月14日電(譚偉旗 單海晶)近日,當事人姚某走進榆樹市人民法院,握著執(zhí)行法官單海晶的手再三道謝。
據悉,幾個月前,姚某因為兩起合同糾紛被起訴到法院。一起是收了朱某的定金卻沒按約定履行,法院調解后他賴著不還錢;另一起是欠了侯某的預付款,判決生效后依舊拒不履行。
案件進入執(zhí)行階段,執(zhí)行法官第一次聯(lián)系姚某,表示法院調解書和判決書均已生效,應返還的定金和預付款。姚某卻表示滿不在乎。之后幾天,執(zhí)行法官又多次聯(lián)系姚某,敷衍掛斷或是無人接聽。法院依法將姚某納入失信名單,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,可姚某依舊我行我素。
幾個月后,姚某生意急需周轉,銀行工作人員說:“先生,您的征信報告顯示是失信被執(zhí)行人,貸款申請我們不能通過!
姚某這才慌了神,趕緊撥通執(zhí)行法官的電話。當天,姚某就將兩起案件的欠款全額交到了法院。執(zhí)行法官第一時間啟動解除程序,很快就為他移除了失信名單,解除了高消費限制。
法官提醒,信用是社會運轉的“潤滑劑”,也是每個人行走世間的“無形資產”。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引以為戒,珍視自己的信用記錄,主動履行法律義務——別等信用“亮紅燈”才追悔,守住信用,才能守住生活的無限可能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