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吉林新聞10月23日電(劉思妍)近日,長春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為漏水而產生的鄰里糾紛。
據悉,被告家中漏水導致樓下鄰居家里的天花板、陽臺等多處被浸泡,出現(xiàn)墻皮掉落、地板彎曲等情況,雙方就賠償問題多次協(xié)商未果,樓下鄰居訴至法院。
受理案件后,法官積極與原、被告進行溝通,了解到雙方本是好友,鄰里關系一直十分和睦,但由于漏水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,導致雙方多次發(fā)生爭吵,進而對簿公堂。為了定分止爭,修復鄰里關系,法官決定采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。
法官采用“背對背”的調解方式,一方面,向被告進行釋法明理,剖析漏水責任的法律依據,引導其積極面對問題,妥善解決糾紛。另一方面,與原告進行耐心溝通,引導其理性表達訴求。經過多輪調解,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。
該案的成功調解,既維護了業(yè)主合法權益,又促進了鄰里互諒互讓。接下來,給將持續(xù)發(fā)揮司法職能,不斷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,為社會和諧提供法治保障。(完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