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(wǎng)吉林新聞11月11日電(許京湘)近日,長春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特邀吉林大學法學院150余名學生走進“7755”集智匯,該院黨組書記、院長石泉以“刑民交叉”為主題,為參訓干警及在場學生帶去了兩堂內(nèi)容豐富、案例生動的“公開課”。
據(jù)悉,這是該院與吉林大學法學院開展“院校共建”合作的具體舉措,以此推動審判實務與法學教育深度融合、共同推進法治人才培養(yǎng)。
“院校共建”本著“資源共享、優(yōu)勢互補、協(xié)同創(chuàng)新、共同發(fā)展”的原則,致力于打破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壁壘,不僅為法學學子提供了寶貴的實踐平臺,也為法院工作注入了新鮮的學術思想。通過雙向賦能,高校的理論研究成果能夠更好地指導審判實踐,而法院豐富的案例資源則為教學科研提供了鮮活的素材。
當天,石泉以刑民交叉案件的概念界定、判斷標準、審理思路以及爭議難點等核心問題,從司法實踐角度出發(fā),通過兩期授課深入淺出地講解了刑民交叉案件的處理規(guī)則。他表示,刑民交叉案件是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和難點,正確區(qū)分刑事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,對于妥善處理此類案件具有重要意義。
在第二十期授課過程中,石泉以某法院審理的真實案例為切入點進行深度剖析,引導干警及學生們層層分析案情、厘清關鍵事實,準確判定各行為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、民事責任以及具體的賠償數(shù)額。這些內(nèi)容幫助學生們將課堂理論與真實司法實務精準銜接,使其對法律條文在審判案例中的運用有了更為直觀的認知。
第二十一期授課,石泉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罪的刑民責任認定為主題,深入講解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罪、侵犯商業(yè)秘密罪、保險詐騙罪、騙取貸款罪等四個罪名,結合典型案例分析此類犯罪的特點和責任認定規(guī)則。
石泉表示,刑民交叉案件中的犯罪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,全院法官在面對各類復雜的案件時,要避免簡單套用法條、機械司法,要保證判決過程的公正性及合理性,結合天理、人情與國法,確保裁判結果在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、法律效果的有機統(tǒng)一。
該院與吉林大學法學院的深度合作既有利于高校人才的培養(yǎng),也有助于法院隊伍建設和改革創(chuàng)新。下一步,雙方將在學術交流、開展法官研修、雙向授課、法治宣傳活動、職業(yè)啟蒙教育等方面深化合作。通過“雙向授課”實現(xiàn)院校合作的“雙向奔赴”,讓高校優(yōu)秀的學術資源走進法院,同時讓法院為高校提供“全科式”的實踐平臺。(完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