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1日, 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(fā)布有關通知,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,經地方申報推薦、材料審查、專家評審等程序,確定北京市海淀區(qū)等38個城市(城區(qū))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范城市,其中,吉林省長春市上榜。
通知同時公布北京市豐臺區(qū)等72個城市(城區(qū))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,其中,吉林省四平市上榜,試點示范時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。
通知要求,有關城市要在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知識產權局指導下優(yōu)化完善試點示范工作方案,明確任務分工,自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由城市人民政府印發(fā),并報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司備案。
要將試點示范工作納入市委、市政府重要議事日程,加強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,加快落實各項工作舉措,不斷提升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,確保試點示范工作取得實效,切實發(fā)揮示范引領作用,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。
(來源:中國吉林網)
(編輯:王思博)